特邀金牌律师:
钱卫龙律师
执业机构:浙江金奥律师事务所
联系电话:15005793680
法院短号:663680
执业证号:13307201210437687
E-mail:124269339@qq.com
联系地址:金华市婺城区李渔路1168号
创新国际大厦六楼
执业理念:专业、尽职、保密
专长领域:刑事辩护、婚姻家庭
交通事故、合同纠纷
《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》第四十条第四款规定:“具备资格的检验、鉴定、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、鉴定、评估机构,由当事人自行选择。”
钱律师提醒:当事人双方都可以申请检验、鉴定,对鉴定不服,也可以重新申请鉴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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